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北捷虹颜料化工有限公司新建年产46300吨液体聚氯化铝循环经济项目
工程选址: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
项目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为:对现有生产车间、沉淀池、成品池进行改造,购置相关设备等;辅助工程:利用现有工程闲置房;公用工程:依托现有工程;储运工程:对现有成品池进行改造,新上6个50m3储存罐(液态三氯化铝盐水),新上3个50m3成品罐,1个70m3成品罐;环保工程:废气治理工程,固废贮存依托现有工程。
建设规模:年产46300吨液体聚氯化铝。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北捷虹颜料化工有限公司
邮箱:1012126069@qq.com 通信地址: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
联系人:张树均 电话:15227575002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3mHbhwsdrMolG0Y2zWwWYA
提取码:fyx7 或向建设单位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MtrGa8N_ysyaOMcsT6Quw(提取码:cvpn)
六、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